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
关于印发 2023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
桂公通[2023]123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公安(分)局、全区各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,宁铁两级检察院,各刑事执行派出检察院:
为保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顾利实施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、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 2022年度有关统计数据,自治区公安厅,自治区高级法院,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《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》,现印发你们,自下发之日起实施
2023年9月1日
死亡赔偿金794,060元(39703元/年*20年)
丧葬费47,382元(7897元/月*6个月);
残疾赔偿金:39703元/年*20年*残疾等级;
被抚养人生活费:22438元/年*抚养年限*承担份额;
住院伙食费:住院天数*100元/天;
护理费:53738元/年*护理天数/365天;
住宿费:330元/天*天数;
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/残疾等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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